西安二胎生育不再需要准生证,只需要进行生育登记,生育期间享有产假和陪产假待遇。

最新政策

西安生育二胎无需办理准生证,仅办理生育登记即可。点击查看:西安生育登记指南

2016年5月26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修订《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其中第二十五条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2022年7月陕西省实施散三孩生育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等相关生育制约措施,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

我要办理 : 二胎生育登记办理二胎产假规定再生育申请

产假规定

最少158天,最多183天

陕西职工合法生育子女的,在法定产假(98天)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六十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天,夫妻异地居住的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天。女职工参加孕前检查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十天。婚假15天。

陪产假规定

职工合法生育子女的,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天,夫妻异地居住的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天。

产假工资

女职工生育孩子满一周岁前,所在单位应当严格依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保证哺乳时间并提供哺乳条件。所在单位确因特殊情况无法保证哺乳时间并提供哺乳条件的,经单位与本人协商,可以给予三个月到六个月的哺乳假,哺乳假期间比照生育津贴标准发给津贴,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按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