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助学贷款最新政策
更多»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四部门联合发出通知决定自7月1日起调整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标准进一步细化资助比例。
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调整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最高限额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申请条件
(一)申请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4.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5.学生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和家庭居住地均在本县,原则上就读中学也应在本县,经县教育主管部门同意,也可以是跨县就读的。
(二)申请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家庭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无不良信用记录;
2.家庭经济困难,全部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申请材料
1、学生本人和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2、高等学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4、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流程
1、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到学校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2、如实填写后经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和区教贷中心盖章确认报送学校,由学校汇总后上报区教育局办理。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申请机构
生源所在地教育局
贷款额度及利率
1、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为1000到6000之间的整数,原则上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2、贷款期限
2015年贷款最长期限调整为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还本宽限期从2年延长至3年整。还本宽限期内学生仅需支付利息,无需偿还本金。
3、贷款利率
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自贷款发放日起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