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办理 :
生育登记
办理条件
夫妻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应当在怀孕后至孩子出生六个月内,办理生育登记。
办理材料
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
办理流程
1、申办人填写《西安市生育登记表》;
2、工作人员核查生育登记表信息;
3、在业务系统生育登记;
4、打印发放生育登记号。
注意:办理好后,请将生育登记号粘贴在《孕产妇保健手册》空白页上。生育登记号是报销生育保险和新农合的凭证。
办理地点
夫妻双方的单位、户籍地或现居住地的镇(街)计生办均可办理。
办理时限及费用
材料齐全的现场即时办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