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动态:已领独生证夫妻不再生育继续享奖励
陕西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不再生育的,继续享受各项奖励扶助、优先优惠政策。
2016年1月1日之后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收养一个子女的停止办理独生子女证。
办理条件
温馨提醒:2022年12月31日以后,已经不再受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新办业务,对于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因证件丢失、损坏等需要补办的,可在原发证机关进行补办。
根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未违反政策生育,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
2、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未成年死亡,现存活一个子女的。
3、独生子女死亡后,夫妻再生育一个子女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
4、夫妻离异前或丧偶前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离异或丧偶后未再婚的。
5、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子女,再婚后未生育或未收养子女,现家庭只有一个子女的。
6、再婚夫妻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生育过一个子女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未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个人身份申请办理。
办理材料
1、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本人页须和首页复印在一张)1张。
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如已经离异,还需携带离婚协议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独生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4、夫妻双方近期1寸免冠彩照相片各5张。
5、夫妻双方填写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一式三份,并经单位、户籍地村(社区)委员会核实并签注意见。
离婚对象:符合条件一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离婚证明;
丧偶对象:符合条件一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丧偶的证明;
再婚对象:夫妻双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离婚证明,结婚证明。
办理流程
1、 向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或街道办提出申请,填写《领取独生子女申请表》;
注:《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则上由夫妻共同申领。丧偶不再婚和离婚不再婚的,可以个人身份申请办理。
2、《申请表》经夫妻双方村(居)委会或单位即时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本人带上相关资料到乡镇计生办申请领证;
3、乡镇计生办对申请人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凡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应及时办理。
办证之前提前预约:西安各区县计生办电话
办理地点
夫妻一方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居住地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代理办理的可在女方户籍或者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点击查看》》》 西安各区街道办地址电话详情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当日办结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时间: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