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陕西省部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履约管理办法》出台,陕西免费师范毕业生违约了应该如何处理?陕西免费师范毕业生违约处理结果?西安本地宝为你带来相关信息。
免费师范毕业生违约情况
(一)自愿申请不履行《协议书》的;
(二)拒不履行《协议书》、也不主动办理违约手续的。
注意:免费师范毕业生在服务期内,因身体原因不适宜从事教师职业的,经省内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按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检查确认后,按程序报省教育厅批准后,可终止协议,不按违约处理。
自愿申请不履行《协议书》违约手续办理流程:
应届免费师范毕业生在毕业时申请违约: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陕西省部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违约申请表1》(附表2),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经毕业学校同意,报省教育厅批准并做出违约处理决定。应届免费师范毕业生办理违约手续须在毕业离校后进行;
服务期内免费师范毕业生申请违约:由本人提出并填写《陕西省部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违约申请表2》(附表3),经毕业学校、所在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市(区)教育局签署意见,报陕西省教育厅批准并做出违约处理决定。服务期内免费师范毕业生申请违约的,须提前一个月向任教学校提出,任教至当年学期结束后方能离职。
自愿申请违约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处理措施:
应届毕业生:缴纳国家核拨的4年师范生免费教育费用,同时缴纳免费教育费用总额50%的违约金(计算方式为:国家核拨的师范生免费教育经费四年总费用+四年总费用×50%)。缴纳时限为从做出违约处理决定之日算起30天内;超过时限的按每日1‰的比例收缴滞纳金;
服务期内的往届毕业生:在离开教育岗位之日起,按不足服务年限(包括离开当年)每年10%的比例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同时缴纳免费教育费用50%的违约金。(计算方式为:〔国家核拨的师范生免费教育经费四年总费用—四年总费用×10%×已服务年限〕+〔四年总费用—四年总费用×10%×已服务年限〕×50%)。缴纳时限为从做出违约处理决定之日算起30天内;超过时限的按每日1‰的比例收缴滞纳金。
对拒不履行《协议书》、也不主动办理违约手续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处理方法:
(一)依据事实做出违约决定;
(二)按照本《办法》第八条之规定收缴相关费用;
(三)将违约情况向社会公告;
(四)将违约决定装入本人档案;
(五)将违约情况记入本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