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2年5月17日,西安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提取实施细则的征求意见,面向市民提出征求意见,附征求意见邮箱,详情见正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支持职工合理的住房消费需求,按照优化提取业务办理流程、兼顾社会公平公正、确保公积金资金安全和保持提取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要求,拟对现行《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进行修订,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至6月1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电子邮箱:33466128@qq.com
2.通讯地址:西安市碑林区振兴路137号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计划财务处(请在信封上注明“修改提取细则意见征集”)
附件:
温馨提示:征求意见稿的新变化
1、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的,每年(同一公历年度)可提取一次。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西安地区上年人均租金水平设定提取限额,提取限额随租金水平变化适时调整。
2、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的,每年(同一公历年度)可提取一次。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西安地区上年人均租金水平设定提取限额,提取限额随租金水平变化适时调整。
3、偿还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主借款人及其配偶应当申请办理“冲还贷签约”业务,以此方式来实现住房公积金提取,直至贷款结清为止。
2022年5月17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西安本地宝】,关注后回复【公积金】进入公积金余额查询入口,了解公积金贷款,缴存,提取,转移要求及办理指南,咨询电话与地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