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1年起1月1日起《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开始实施,其收费主要分为两种情况,具体如下文所示!
需要分为两种情况:
一、在新的收费办法实行后,新建住宅小区将按照新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执行
二、已经交付使用的住宅小区,也就是已经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物业服务合同》的住宅小区,需要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应按规定程序进行调整
1、已经成立业主大会的住宅小区,收费标准的调整由业主大会或业委会与物业公司协商确定
2、没有成立业主大会的,要经‘参与表决双过半业主”同意后,形成业主共同决定,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实施调整收费标准。
物业公司能否预收物业费?
关于物业服务费的收取方式和收取时间,按照《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应该在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另外,《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也有规定,‘物业服务费和停车服务费根据合同的约定按月计收,预收不得超过3个月。所以说,如果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预收不超过3个月的物业服务费,都是合理的。
推荐阅读: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西安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物业】可获取西安及陕西各市物业费最新政策文件、收费标准、咨询电话以及常见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