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3年灞桥区招生入学基本流程:信息审核、网上报名、安排入学。具体内容及细则如下
点击查看:2023灞桥区招生入学安排时间表
一、公办学校招生入学流程
(一)信息审核登记
1、下载填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到学区对应审核点进行入学信息审核,填报意愿学校。
2.审核登记。7月8日9:00至7月20日17:00为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期。我区信息审核点设在政府各公办小学和初中,各信息审核点实行分类审核登记。
因城区改造拆迁村民适龄子女入学信息在原学区学校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我区入学条件的儿童少年,应回户籍所在地登记入学
(点击查看:2023灞桥区入学信息审核材料+地点)
(二)招生入学安排
1.根据摸底、入学信息审核及报名情况,依次安排未选报民办学校的学区内户房一致人员适龄子女、优抚对象适龄子女、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学区内选报民办学校而未被录取的户房一致人员适龄子女有序入学
2.安排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挂靠户及空挂户人员适龄子女、陕西省人才交流中心和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廉租房 ( 合同期内)承租人适龄子女、公共租赁住房 ( 合同期内 )承租人适龄子女入学
3.根据随迁子女积分从高到低顺序,参考个人意愿及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学
4.遵循“自愿申请、有序开展、公平公正”的原则,探索“多孩子女同校就读”服务举措,帮助解决家长接送不便问题。哥哥 (姐姐) 当年按学区入学且在读,弟弟(妹妹 ) 符合同学区入学条件的,直接入学: 哥哥 ( 姐姐) 当年属统筹安排入学目在读,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根据统筹类别和学位情况,优先安排弟弟(妹妹)与哥哥 (姐姐 ) 同校就读
适龄儿童少年在对应公办学校入学,若无空余学位时,小学由各街道中心学校统筹安排,初中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三)录取通知书发放
8月1日前各公办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二、民办学校招生入学流程
灞桥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直接全部录取。
同时按照“尊重历史、确保稳定”的原则,对与学校或举办方在建校时签订协议的相关村村民子女、业主子女(以下简称“直升入学子女”),保障其入学。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即在录取学校入学:未被录取的回原对应公办学校入学,若原公办学校无空余学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一)招生对象
入学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愿意选择民办初中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招生计划和范围
民办小学在我区范围内招生。7月7日,区教育局在灞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公布民办小学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市教育局在其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布民办初中招生计划。招生计划均包含直升入学子女学位。
(三)网上报名
时间:7月9日8:00-7月21日18:00
根据《报名条》所载信息,登录西安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或微信公众号(xaywjy),按照流程填报信息,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反馈学生家长报名结果。
7月22日12:00区教育局公布各民办小学报名人数。
(四)招生录取
1、电脑随机录取
时间:7月23日
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直接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2、补录
时间:7月25日-26日
补录对象为已报名民办学校且未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学生再次登录报名平台进行补录报名。
3、免试招生
时间:7月27日-7月28日
通过补录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由学校在招生计划内按照政策规定免试招生
4、 统筹安排
时间:7月29日至7月31日,
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区内户房一致人员适龄子女,到对应学区公办学校登记入学。若学区学校无空余学位,小学由各街道中心学校统筹安排,初中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其他学生,小学由街道中心学校统筹安排,初中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五)录取通知书的发放及报名
8月1日前各民办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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