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陕西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西安市人工影响天气服务保障中心将依据天气形势和防灾减灾需要,在全市行政区域内适时开展以改善空气质量、降低森林火险等级、抗旱增蓄、重大活动保障等为目的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陕西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西安市人工影响天气服务保障中心将依据天气形势和防灾减灾需要,在全市行政区域内适时开展以改善空气质量、降低森林火险等级、抗旱增蓄、重大活动保障等为目的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为确保此项工作安全、科学、有序、高效进行,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防范作业安全事故,经西安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具体作业时间视天气和空域报批情况确定。
二、作业地点:全市38个火箭作业点和22个烟炉作业点。
三、作业方式:火箭发射装置和地面播撒装置(烟炉)
四、影响区域:西安市行政区域内
五、注意事项:
1.距离作业点100米内,严禁非人影作业人员围观或从事其他活动,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2.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用火箭弹属易燃易爆危险品,采取无污染玻璃钢材质制作,弹长145厘米,直径8.2厘米,弹身写有“WR-98型增雨弹”字样。火箭弹正常工作时,火箭头部与箭身在空中分离,各自带一降落伞飘落地面,无毒、无爆炸风险。若作业区域群众发现有弹头与弹身未分离的故障火箭弹或残骸,应立即向当地镇(村)政府或县级公安、气象部门报告,千万不要擅自处理,以免造成危害。如捡拾后自行敲打、拆卸、搬运、玩耍、藏匿或转卖,由此引发的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3.因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造成意外事件时,请注意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当地政府或人工影响天气有关部门,或者立即拨打110向当地公安部门报警。
六、西安市及各区县气象局联系电话
序号 | 单位名称 | 电话 | 序号 | 单位名称 | 电话 |
1 | 市人影中心 | 86299569 | 2 | 市气象局(应急值班) | 86251046 |
3 | 长安区气象局 | 85620722 | 4 | 临潼区气象局 | 83886724 |
5 | 鄠邑区气象局 | 84882281 | 6 | 灞桥区气象局 | 83599860 |
7 | 高陵区气象局 | 86011908 | 8 | 阎良区气象局 | 81664462 |
9 | 周至县气象局 | 87113653 | 10 | 蓝田县气象局 | 827282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