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1年12月20日起,因疫情原因,前往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公楼内的人员,需要提供健康码、通信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详情见正文。
陕西省直公积金办事提供材料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自2021年12月20日起,凡进入中心办公楼内人员,需出示健康码、通信行程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并现场测温,特此通知。
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20日
拓展阅读:陕西省直公积金跨省通办指南(渠道+流程+材料)
一、办理条件
1、在陕西省公积金中心缴存的职工,可查询或申请办理“跨省通办”全程网办业务,也可在外中心申请“跨省通办”代收代办、两地联办业务;
2、在外中心缴存的职工,可申请办理本中心“跨省通办”代收代办、两地联办业务。
二、办理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
(1)本人办理:本人身份证原件
(2)代办人办理:
职工可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办“跨省通办”业务,代办时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关系证明。
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同户户口簿、独生子女证、出生证、公证书、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等。
2、业务证明材料
陕西省中心“跨省通办”业务清单、办理渠道及所需资料
事项名称 | 办理材料 | 办理渠道 | 所需材料 |
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 | 全程网办 | 省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支付宝 | 无 |
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 全程网办 | 支付宝、微信公众号 | 需在支付宝绑定个人Ⅰ类银行卡 |
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 全程网办 | 支付宝、微信公众号 | 无 |
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 | 全程网办 | 市场监管局 | 1.单位证照:(1)机关事业单位出具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尚未发证的提交设立批文原件(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原件(4)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2、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4、《单位开户登记表》1份(加盖单位公章) |
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 | 全程网办 | 单位网厅(单位信息变更)/支付宝(个人信息变更) | 无 |
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 代收代办、两地联办 | 省中心四楼业务大厅“跨省通办”专柜 | 提供缴存地公积金中心所需资料原件 |
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明细 | 代收代办 | 省中心四楼业务大厅“跨省通办”专柜 | 提供缴存地公积金中心所需资料原件 |
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 | 代收代办 | 省中心四楼业务大厅“跨省通办”专柜 | 提供缴存地公积金中心所需资料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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