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条件
提取材料
购买商品房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购买预售商品房公积金提取材料
1、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2、首付房款凭证。
温馨提醒:网上备案的需提供查询方式,非网上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需加盖当地房产管理部门的备案登记章,或出具备案登记证明。
提取额度及时限
1、购买商品房、单位出售的公房且无住房贷款的,申请提取时限为自合同签定之日或事项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人只能办理一次提取手续,超过时限不予受理。
2、无个人住房贷款的,购房人(产权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
3、有个人住房贷款的,购房人(产权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合同规定的首付款金额。
4、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职工,在贷款前以购房原因提取时,应充分了解公积金贷款政策中关于贷款额度的具体规定,并合理计划提取金额,以免因公积金余额减少而对贷款额度造成影响。
5、购买本市拆迁安置房的,申请提取时限为自协议签定之日起一年内,只办理一次提取手续,超过时限不再受理。
6、购房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安置协议中规定的应补缴款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西安本地宝】,关注后回复【公积金】进入公积金余额查询入口,了解公积金贷款,缴存,提取,转移要求及办理指南,咨询电话与地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