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具有高陵区城镇户籍的家庭及人员(不含在校大中专学生);或具有本区居住证,在本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半年以上、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半年及半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持有本区营业执照和税务部门完税证明1年以上、从事个体生产经营1年以上等情形之一的家庭及人员等,详情见正文。
西安高陵区公租房申请条件:
1、具有高陵区城镇户籍的家庭及人员(不含在校大中专学生);或具有高陵区居住证,在高陵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半年以上、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半年及半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持有本区营业执照和税务部门完税证明1年以上、从事个体生产经营1年以上等情形之一的家庭及人员;
2、家庭收入和人均住房面积符合准入条件的;
3、单身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在本区具有稳定工作及收入。
家庭收入标准是什么?
1.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收入保障家庭的,租金标准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执行。(1.6元/月·建筑面积平方米)。
2.单身人员月收入标准为2200元,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为2020元,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为1840元,租金标准按照基础租金的80%执行.(3.2元/月·建筑面积平方米)。
3.单身人员月收入标准为2760元,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为2530元,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为2300元,租金标准按照基础租金执行(4.0元/月·建筑面积平方米)。
人均住房面积有哪些要求?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
车辆标准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车辆的,只允许有一辆且单价低于15万元(以购置发票为准)。
工商注册标准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公司或出资参股的,注册(参股)资金低于15万元且只允许有一个工商注册。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为:029-86925988,监督投诉方式:029-8691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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