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依据《西安市碑林区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西安市第六中学教育集团2025年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时间+学区)
一招生对象
具有西安市第六中学教育集团(六中、六中分校)学区划分区域范围内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注:1.我校学区划分区域范围内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房户一致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按照落户时间排队;
2.我校学区划分区域范围内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若房户不一致以及其他类和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均为区级统筹、积分排队。
二招生计划
2025年七年级计划招收16个班,就读校区为西安市第六中学(北校区)。
三招生范围
西安市第六中学:含光路北段、四府街、琉璃街以东;南大街、朱雀大街北段以西;西大街以南;友谊西路以北。(如图所示)
西安市第六中学分校:朱雀大街北段以东;长安北路以西;环城南路以南;二环南路西段以北。(如图所示)


四招生程序
01
信息填报
2025年义务段适龄儿童入学采用线上资料提交,分类资审、积分排队的办法安排学生入学学位。线上资料提交可选用PC端或手机端,按照指引完成入学信息填报和佐证材料上传。
02 资格审核
户籍类:
第一类:房户一致
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落户在其自有房产所在地且实际居住。适龄儿童父母在西安市城区无房产,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和祖父母(外祖父母)三代人户籍地址与家庭住房一致,适龄儿童初次户籍登记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上并实际居住,且户籍从未迁移,视为“房户一致”。
线上审核提供材料:
① 全家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监护人页、适龄儿童页) |
② 不动产权证书(或房产证、自建房证明、网签备案合同、土地证、拆迁安置协议等) |
③ 结婚证、出生证明等佐证材料(若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 |
④ 父母双方无房证明(房屋产权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
第二类:房户不一致
适龄儿童父母在西安市城区拥有房产,适龄儿童随父母落户在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屋所在地;适龄儿童父母在西安市城区无房产,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和祖父母(外祖父母)三代人户籍地址与家庭住房一致,适龄儿童户籍非初次登记在此,或户籍存在迁移情况,视为“房户不一致”。
线上审核提供材料:
① 全家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监护人页、适龄儿童页) |
② 不动产权证书(或房产证、自建房证明、网签备案合同、土地证、拆迁安置协议等) |
③ 结婚证、出生证明等佐证材料(若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 |
④ 父母双方无房证明(房屋产权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
第三类:其他
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内)承租人适龄子女、空户、集体户以及适龄儿童与户主为非直系亲属关系等其他户籍情况。
1.合同期内的公共租赁房承租人适龄子女
注:由居住地区级统筹入学
线上审核提供材料:
① 全家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监护人页、适龄儿童页) |
② 公共租赁住房凭证(明确租住人员、合同期限) |
2.落户学区划分区域范围内家庭未购房的集体户人员子女
注:由户籍地区级统筹入学
线上审核提供材料:
① 全家户口簿或户籍卡 |
② 双方无房证明 |
③ 西安市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积分排队参考) |
3.落户学区划分区域范围内的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
注:由居住地区级统筹入学
线上审核提供材料:
① 全家户口簿或户籍卡 |
② 双方无房证明 |
③ 西安市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积分排队参考) |
4.空户
线上审核提供材料:
① 全家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监护人页、适龄儿童页) |
② 不动产权证书(或房产证、自建房证明、网签备案合同、土地证、拆迁安置协议等) |
③ 西安市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积分排队参考) |
5.适龄儿童与户主为非直系亲属关系
线上审核提供材料:
① 全家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监护人页、适龄儿童页) |
② 不动产权证书(或房产证、自建房证明、网签备案合同、土地证、拆迁安置协议等) |
③ 西安市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积分排队参考) |
随迁类:
第一类:跨省随迁
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为陕西省外
线上审核提供材料:
① 全家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监护人页、适龄儿童页) |
②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 |
③ 结婚证、出生证明等佐证材料(若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 |
④ 租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等(积分排队参考) |
⑤ 西安市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积分排队参考) |
⑥ 劳务合同或营业执照(积分排队参考) |
第二类:跨市随迁
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为陕西省内西安市外
线上审核提供材料:
① 全家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监护人页、适龄儿童页) |
②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 |
③ 结婚证、出生证明等佐证材料(若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 |
④ 租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等(积分排队参考) |
⑤ 西安市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积分排队参考) |
⑥ 劳务合同或营业执照(积分排队参考) |
第三类:市内随迁
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为西安市蓝田县、周至县。
线上审核提供材料:
① 全家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监护人页、适龄儿童页) |
②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 |
③ 结婚证、出生证明等佐证材料(若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 |
④ 租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等(积分排队参考) |
⑤ 西安市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积分排队参考) |
⑥ 劳务合同或营业执照(积分排队参考) |
我校采用“分类资审、积分排队”的办法,总体原则是“先类别、后积分”。
第一步:安排我校学区划分区域范围内户籍的房户一致儿童。如房户一致人数超出学校计划数,以入学儿童迁入户籍时间为排序标准。
第二步:安排完房户一致的儿童后,如学校尚有空余学位,再采用积分排队方法安排具有“属于区级统筹公办学位类别”学位的儿童入学。
04 入学通知书发放
时间:7月27日、7月31日
05 注册报到
时间:8月1日——8月2日
五时间安排

六所需报名材料样本



七积分办法
按照区教育局“分类资审、积分排队”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统筹类积分排队规则。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均享有基础分30分。
01
户籍在学区划分区域范围内,但不符合“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

02 落户学区划分区域范围内的集体户、父母居住证在学区划分区域范围内的随迁子女:
八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学校按照国家、省市和区教育局招生入学相关工作要求,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主体责任。成立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校招生入学实施细则,加强招生政策宣传解读,实施本校招生入学工作,及时研究并妥善处理本校招生入学热点难点问题。
(二)加强政策宣传。学校加强对招生入学政策解读和宣传,针对学区内学生及家长宣传中考报名和普通高中定向生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对“教育入学一件事”办事指引、线上报名、入学流程的宣传解读。加强舆情监测,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应急协调机制,强化招生入学风险研判,稳妥处置招生入学过程中突发事件。
(三)严格学籍管理。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充分利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加强日常监管,严格落实“人籍一致、籍随人走”学籍管理要求。强化新生学籍建立工作各环节审核,确保学籍注与招生录取、实际就读一致。杜绝出现空挂学籍、违规建立学无本校学籍实际就读等行为。
(四)严格监督问责。学校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招生纪律和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要求,设立、公布并畅通招生专项咨询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
19929982359
19929982362
监督电话:
87612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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