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4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时间为12月1日至12月31日,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进行操作,住房租金专项具体内容见正文。
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住房租金】
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详解
一、判断是否符合扣除条件
扣除年度内您及您的配偶在主要工作地均无房而发生的租金支出,可以对应主要工作地适用的分档,按照相应金额标准由承租住房的一方扣:
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按照第一档标准1500元每月扣除;
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按照第二档标准1100元每月扣除;
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含)的城市,按照第三档标准800元每月扣除。
已经申请享受住房租金扣除的,不能同时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二、填写申报准备材料
住房租赁信息(获取合同编号,租赁房屋坐落地址,租赁方信息)
工作城市信息(市一级主要工作城市)
三、手机APP填报图示
第1步
打开“个人所得税”APP,注册并登录,选择【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住房租金】→【选择扣除年度2024】→【确认】;
第2步
确认材料完备后,点击“准备完毕,进入填报”,确认【基本信息】(选填)后,进入下一步;
第3步
填写“住房租金支出信息”和“工作城市信息”等信息后,点击“下一步”;选择“申报方式”,点击“提交”即可。
四、注意事项
(1)住房坐落地址:
填写纳税人租赁房屋的详细地址,具体到楼门号。
(2)租赁期起、租赁期止:
填写纳税人住房租赁合同上注明的租赁期,截止日期,具体到年月,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期限为准。
(3)住房租赁合同编号(非必填):
填写签订的住房租赁合同编号。
(4)出租方(个人)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
租赁房屋为个人的,填写本栏。具体填写住房租赁合同中的出租方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5)出租方(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租赁房屋为单位所有的,填写单位法定名称全称及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6)主要工作城市:
填写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无任职受雇单位的,填写其办理汇算清缴地所在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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