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西安医保有两种类别,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两部分,职工离职后,账户自动判定为居民医保,详情见正文。
问题:职工辞职后医保卡里的钱不能用了怎么办?
新的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上线后,不支持同时享受职工及居民两种待遇,故系统将默认为最新的居民参保状态(居民医保无个人账户)。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将继续保留。
若参保人员后期再次参加西安市职工医保或至统筹区外参加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继续累计使用或转至统筹区外个人账户,目前陕西全省都是按此执行。
温馨提示:西安各区县医保经办中心地址及电话
一、西安市本级
办公地址:
西安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
西安市未央区明光路166号凯瑞大厦I座
咨询电话:
办公室 87221316
财务科 87221387
职工参保科 87221383
综合参保科 87221376
零星报销科 87221386
慢病管理科 87221358
离休保障科 87221370
监督稽核科 87221326
二、新城区
办公地址:
新城区医疗保险经办中心
西安市新城区韩森路145号(新城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楼)
咨询电话:
企业参保 87429876
职工待遇 83290945
居民待遇 83290945
医疗救助 87424266
两定管理 87424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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