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不影响,2022年西安公积金发布通知,在阶段性支持政策实施期间,对借款人因受疫情影响确有困难,未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计收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不影响,2022年西安公积金有阶段性扶持政策,未及时还贷不影响征信结果。
办理指南
借款人在阶段性支持政策实施期间(自6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产生的应还未还贷款本息,应于2023年1月1日零点前足额存入贷款扣款账户。2023年1月1日,中心系统将进行贷款还款批扣处理,届时借款人未能足额偿还的贷款本息,系统将自动转逾期,计收罚息,并将逾期记录报送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2年底前,中心将通过官方网站发布提醒借款人及时偿还贷款的通告,请注意查看。
拓展阅读:陕西省直公积金贷款办理指南
一、对象及条件
个人按月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规定期限(当前12个月)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购买自住普通住房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规定期限的,已完成转移接续后,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或缴存明细合并计算。
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有效身份证件;
(二)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购买住房的,须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已婚的须夫妻双签;
(四)借款人应为房屋买受人。房屋买受人为父母子女或亲戚朋友联名购买的,不予受理;
(五)购买住房的,应已支付了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购房款;
(六)同意按照公积金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七)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存在尚未还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额度及首付比例
(一)额度
单笔贷款额度不能超过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借款人单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65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同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85万元。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月偿还贷款本息额不得超过借款人及配偶缴存基数之和的50%。借款人配偶未缴存公积金的,按其月收入金额计算,需提供可证明有效收入的银行流水或完税证明。
(二)首付比例
缴存职工家庭首次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面积在144㎡(含)以内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面积在144㎡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5%;对结清首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再次申请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购房面积在144㎡(含)以内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5%;购房面积在144㎡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第三次及以上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受理。
购买精装修房屋首付款比例同上。组合贷款首付比例应当同时满足商业贷款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要求。
房屋总价的认定:一手房以网签购房合同为准;二手房房屋价格认定以房屋评估价格和实际成交价格中的最低价格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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