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本地宝 > 办事指南 > 西安医疗健康 > 2022年3月1日起西安实行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通知
2022年3月1日起西安实行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通知
2022-08-31 15:56【我要纠错】

【导语】:2022年3月1日起,西安开始实行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的政策,该政策是由国家医保局下发的医保保障服务政策,详情见正文。

  2022年3月1日起西安实行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通知(原文)

  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2年3月1日起西安实行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通知

  国卫医发〔202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医保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医保局,军队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负担,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我们制定了《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

  国家中医药局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

  2022年2月14日


  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负担,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检查结果,是指通过超声、X线、核磁共振成像、电生理、核医学等手段对人体进行检查,所得到的图像或数据信息;所称检验结果,是指对来自人体的材料进行生物学、微生物学、免疫学、化学、血液免疫学、血液学、生物物理学、细胞学等检验,所得到的数据信息。

  检查检验结果不包括医师出具的诊断结论。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第四条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以保障质量安全为底线,以质量控制合格为前提,以降低患者负担为导向,以满足诊疗需求为根本,以接诊医师判断为标准”的原则,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全国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工作。国家医保局在职责范围内推进全国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支持工作。

  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工作。各地医疗保障主管部门在职责范围内推进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支持工作。

  国家中医药局和军队卫生主管部门分别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中医和军队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工作。

  第六条 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组织管理,指导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规范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按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功能指引要求,加强区域平台建设,推动辖区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的互通共享。

  第七条 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组建或者指定的各级、各专业医疗质量控制组织(以下简称质控组织)应当在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制订完善本级检查检验项目质量评价指标和质量管理要求。

  各级质控组织应当加强本地区本专业检查检验项目的质量管理,定期规范开展质量评价工作,推动本地区医疗机构提升检查检验质量。

  第八条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要求,加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健全本机构内的互认工作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培训,规范工作流程,为有关医务人员开展互认工作提供必要的设备设施及保障措施。

  第九条 医联体牵头医院应当推进医联体内数据信息的互联互通,加强检查检验的质量控制,提升检查检验的同质化水平,实现检查检验结果的互认共享。

  第十条 医务人员应当遵守行业规范,恪守医德,合理诊疗,努力提高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对符合条件的检查检验结果能认尽认。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西安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复【医保缴费】一键进入西安医保缴费入口,查看缴费开始/截止日期、参保缴费证明打印,持续追踪西安医保缴费最新消息

  • 2024西安医保缴费最新消息(持续更新)

    2023年度西安城乡居民医保开通缴费时间为2023年9月27日至12月20日,详情见正文。2024年度灵活就业医保缴费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至12月30日

  • 2024西安医保最新消息(持续更新)

    自2024年9月1日起,陕西省将13个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本文将持续更新西安医保最新动态。

  • 2024陕西居民医保开始缴费最新消息(持续更新)

    2025年度居民医保缴费时间为9月至12月20日,目前陕西各市将陆续开通缴费窗口,各居民可通过缴费系统进行缴费。

  • 2024年陕西省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政策公告

    2024年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于670元,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全省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为9月至12月20日。

  • 西安2025年居民医保缴费时间

    2025年度居民医保集章缴费时间:2024年9月至12月20日,补缴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 2024年居民医保最新缴费标准公布

    国家医保局公布2024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政府财政补助费用为670元

  • 西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查询方式(查询入口)

    西安市定点医疗机构查询可前往国家医保服务平台进行查询,有电脑端查询入口与手机APP端查询入口。

  • 西安市商用天然气收费标准

    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销售价为2.20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气价格为3.04元/立方米,车用天然气价格为3.94元/立方米。

  • 西安医保共济的使用条件是什么

    医保共济的授权人需要在本市参加职工医保,使用人需要参加本市的居民医保或职工医保,个人医保必须处于正常缴纳状态。

  • 西安医保家庭共济怎么用

    西安医保家庭共济成员仅限授权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绑定,授权完成后可直接刷自己的电子医保卡,余额不足时再扣除授权人的医保账户余额。

  • 西安医保共济绑定指南

    西安医保家庭共济如何绑定?西安职工医保共济是什么?西安医保共济如何使用?西安本地宝为你解答

  • 西安医疗保险缴费指南

    西安医疗保险包括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可参保职工医保或是居民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