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参保资助政策
全县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对部分人员参保个人缴费实行分类资助,参保资助资金由财政资金和医疗救助基金解决。可享受多重身份参保资助的参保人员,只能按一种身份享受对应的参保资助政策,不能重复享受参保资助政策。
(一)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全额资助。
(二)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每人100元的定额资助。
(三)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由财政资金给予每人100元的定额资助。
(四)乡村振兴部门认定返贫致贫人口过渡期内按规定享受参保资助政策,按照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给予每人100元的定额资助。
(五)农村原计划生育家庭(户)(含麻风患者)和重点优抚对象参保个人缴费可继续按原政策进行补助。
(六)因医疗救助资金政策调整,重度残疾人员参保个人缴费由财政资金100元的定额资助。
六、缴费方式
1.农商银行(柜面、E终端、自动柜员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柜面、手机银行,智能柜员机、ATM机、网上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柜面、手机银行、ATM机),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柜面、手机银行)。
2.银联云闪付APP、微信(光大云缴费、工行陕西分行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和“陕西税务”“安康税务”微信公众号、陕西医保APP。
缴费人办理参保缴费业务时须自行核对缴费金额、缴费属地。
七、其他事项
凡城乡居民参保缴费,须提供参保缴费凭证。参保缴费凭证包括手机银行电子回单、电子凭证、e终端POS小票、缴费(完税)证明等,缴费(完税)证明可以在村(社区)代收客户端或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