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分别为5%,上限分别为12%。单位可在规定的缴存比例上下限区间内自主确定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同一单位职工缴存比例执行同一标准。
陕西省直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分别为5%,上限分别为12%。单位可在规定的缴存比例上下限区间内自主确定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同一单位职工缴存比例执行同一标准。
无特殊情况,缴存比例每年仅可调整一次,调整时间与缴存基数年度核定时间一致,办理时先调整缴存比例再调整缴存基数。
缴存基数
(一)2022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本人2021年(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每年核定一次,调整后的缴存基数执行期间为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
受新冠疫情防控政策影响,应在2021年度发放而实际在2022年度补发的工资、奖金、津贴等均应计入2021年度工资总额。
(二)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规定,计算缴存基数的工资总额组成主要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三)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不得高于2021年西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三倍27770元。职工月平均超过上限的,以上限金额作为缴存基数。未超过上限的,以实际月平均工资作为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下限按照西安市最低工资标准1950元/月执行。
(四)2022年1月1日之后新入职职工,从入职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当月工资总额;2022年1月1日之后新调入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当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当月工资总额。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西安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回复【公积金缴存】查询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最高缴存额,打印缴存证明,查看户籍年龄限制,办公电话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