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在西安的单位,怎么开通注册单位账户?在哪里可以注册,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去办理?
异地公积金转入西安要先在西安交几个月公积金
职工在西安中心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半年且状态正常,个人账户有6次汇缴记录且欠缴月度不超过3个月,可申请将原工作地(其他城市公积金中心、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账户。
西安市公积金缴存手续
单位缴存公积金的流程是什么?
单位开户登记——变更业务(职工开户、启封、封存、缴存基数调整)——汇缴(补缴)核定——单位缴款——缴款资金分配计入职工账户。
住房公积金缴存相关业务(以下简称缴存业务)由单位经办人专管。单位经办人发生变更时,单位需及时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单位经办人由单位授权指定,经公积金中心登记并核准身份证件、网上服务大厅(以下简称网厅)签约有效信息,可在公积金中心指定的业务柜台、网上服务大厅办理缴存业务。
区域内的单位应当为其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单位新录用或者新调入职工,应当自录用或者调入职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办理账户的设立或转移、启封等手续。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按照公积金中心“先核定,再缴款”的汇补缴业务模式及缴款规则,由公积金中心登记的单位付款账户缴款。
单位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应根据人员增减变动情况,先在受委托银行柜台或网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启封、封存、汇缴核定或补缴核定等相关业务,再将核定的汇缴或补缴资金分别转款至公积金中心指定的归集资金专户,由公积金中心计入单位及职工个人账户。
第十六条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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