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本地宝 > 办事指南 > 西安结婚生育 > 西安产假 > 西安流产产假天数是多少
西安流产产假天数是多少
2024-02-29 19:30【我要纠错】

【导语】:根据《陕西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休产假15天;怀孕满4个月未满7 个月流产的,休产假42天;怀孕7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符合国家生育规定的,休产假98天。

  西安怀孕期间流产能休产假

  根据《陕西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休产假15天;

  怀孕满4个月未满7 个月流产的,休产假42天;

  怀孕7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符合国家生育规定的,休产假98天。

  西安产假期间有工资吗

  根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按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根据市人社发〔2018〕15号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将生育津贴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规定:

  一、参加西安市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休产假时,按国家规定的产假天数享受生育津贴。

  二、女职工享受的生育津贴,以女职工生育或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12(月份)除以365(天数),再乘以下列产假具体天数一次性计发: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二)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参保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生育或流产当月所在参保单位上年度(1-12月)缴费基数之和/上年度(1-12月)实际缴费人数之和。

  三、女职工生育或流产手术时,个人缴费记录不满12个月的,由用人单位垫付其生育津贴,缴费满12个月以后再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四、女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转入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发放。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的费用不足于支付本人工资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符合省、市规定的其他增加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发放。

  生育津贴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位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是对工资收入的替代。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离开工作岗位,不能正常工作,生育津贴是对女职工基本生活的保障,并非工资之外的福利待遇。女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转入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发放。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的费用不足于支付本人工资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西安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产假】查看西安产假时间、陪产假最新规定,产假工资发放以及常见问题等。

手机访问 西安本地宝首页

  • 西安二胎产假规定

    西安二胎产假若为正常分娩情况下,产假天数与一胎一样,为158天,生育多胞胎或难产等情况,则可以增加产假,以下是具体信息。

  • 西安生双胞胎产假多少天?

    西安生双胞胎基本产假是98+15为113天,那如果合法生育子女且参加孕前检查的,还会再多60+10共70天,也就是最多183天。

  • 西安二胎产假多少天

    西安二胎产假若为正常分娩情况下,产假天数与一胎一样,为158天,生育多胞胎或难产等情况,则可以增加产假,以下是具体信息。

  • 西安一胎产假多少天

    西安生一胎基本产假98天,合法生育子女的,在国家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60天,详情见本文!

  • 西安陪产假规定

    根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职工合法生育子女的,给予男方陪产假15天,夫妻异地居住的给予男方陪产假20天,以下是详细信息。

  • 西安产假规定有多少天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女职工正常分娩情况下可享受158天的产假,以下是不同情况对应产假天数。

  • 西安婚假13天包含周六日吗

    不包含,根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登记前参加婚检的,在国家规定3天的婚假基础上增加10天。13天假期不含公休日和国家法定假日

  • 西安产假多少天

    根据陕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相关要求,西安正常产假为158天,以下是具体规定。

  • 西安法定产假天数

    根据陕西省《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相关要求,西安正常产假为158天,以下是具体规定。

  • 西安男方陪产假天数标准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正常情况下,男性陪产假有15天,夫妻异地居住的给予20天陪产假,以下是详细信息。

  • 二胎产假休假多少天

    西安二胎产假若为正常分娩情况下,产假天数与一胎一样,为158天,生育多胞胎或难产等情况,则可以增加产假,以下是具体信息。

  • 西安法定产假天数

    根据陕西省《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正常分娩的女性职工可休158天产假。

  •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