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西安实行生育第一胎子女登记制度。夫妻双方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自主安排生育时间,实行生育登记制度。
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时,应当在怀孕后至孩子出生六个月内,办理一胎生育登记。
携带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做好如下手续:
1、申办人填写《西安市生育登记表》;
2、工作人员核查生育登记表信息;
3、在业务系统生育登记;
4、打印发放生育登记号。
注意:办理好后,请将生育登记号粘贴在《孕产妇保健手册》空白页上。生育登记号是报销生育保险和新农合的凭证。
办理地点:夫妻双方的单位、户籍地或现居住地的镇(街)计生办均可办理。 办理时限及费用:材料齐全的现场即时办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