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西安本地宝整理出关于实行聘用制的单位和个人的合同鉴证信息,如果你有兴趣可以进行浏览查询,希望信息内容能够帮助到你。
办理机构:中国西安人才市场管委会办公室 (简介)
办理地址:长安北路1号
联系电话:(029)5234515 5268412 5261572
申办对象资格:
凡实行聘用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在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聘用合同鉴证。
办理依据:
订立和变更合同时,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正 文:
1、聘用合同应包括那些条款?
a.聘用期限;
b.工作内容;
c.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d.聘用报酬;
e.劳动纪律;
f.聘用合同终止条件;
g.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
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2、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最长为多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