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如果您当初是西安的常住人口,但是因为错误注销和计算机信息丢失等原因造成户籍丢失变成无户口人员,那么就可以看看下面的文章,他详细的介绍了户口补录的相关流程。
1、补录的范围:
(1)原来登记过常住户口,因错误注销、计算机信息丢失等原因,造成计算机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查找不到常住人口信息的无户口人员。或由于工作的失误和其它客观原因造成人口信息网络中应有的人口信息丢失的;
(2)持证未落或证件丢失的。
2、补录的程序:
由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签属意见,报分县、局审批后办理。持证未落或证件丢失的,按无准迁证市外迁入办理。
3、补录所需的材料:
(1)派出所上报分、县局的常住人口补录卷,应将卷中有关材料收集齐全。如户口簿、身份证、常表、身份证编码分配底册材料、迁移证、存根、学籍档案、合法固定住所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责任民警核对签字、盖章);
(2)对缺少上述材料的,责任民警必须入户调查,并询问左邻右舍及有关证人,形成材料附卷上报;
(3)派出所受理补录工作时,必须利用公安人口信息网对要求补录人员进行查询,是否在外地区已录入人口信息,并做查网追记,盖章签字后附卷(2005年8月1日后信息丢失人员,应在数据库进行历史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