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凡符合《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愿意再生育的夫妇,经审批领取生育证后,方可生育,那《二胎准生证》的办理需要什么材料,又需要如何办理呢?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助您办事顺利。
办事流程:
1、凡符合《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愿意再生育的夫妇,经审批,领取生育证后,方可生育。
愿意再生育的夫妇,写出书面申请,按要求填写《生育证申请表》。
愿意再生育的夫妇需提交基本的相关资料(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和现有子女合影照片及其他符合再生育条件的材料)交单位、村(社区)审核、盖章、签署意见后送镇(街道)计生办。
2、镇(街道)一般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查,签署意见后并上报区县人口计生部门审批。
区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应当自接到镇(街道)提交的审查意见及相关资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发给《生育证》(病残儿家庭申请再生育的须做病残儿鉴定)。不符合条件的,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
3、若生育后,婴儿去向不明或怀孕后擅自中止妊娠的,收回《生育证》,不再安排生育计划。
办事依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
办理地点:女方所在单位、户籍所属村(社区)
申办条件:凡具有合法婚姻夫妻双方,符合再生育条件
收费标准:不收费
咨询电话:86787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