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为全面加强义务教育招生管理,促进教育公平,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结合我校实际,制定《西安市第四十八中学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西安市第四十八中学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时间+学区)
一、总体要求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各学校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文化课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收取学生个人简历或视频音频等个人展示材料,不得以学科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录取依据。入学后实行“阳光分班”,均衡编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以“校园开放日”等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考察学生、家长。
(二)坚持阳光招生。深入实施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一是规范公办学校招生。公办学校按照学区划分范围招生。省市直属学校、集团化办学学校纳入属地区县招生管理,实行统一招生政策。严禁以集团化、联合体等名义进行招生,集团化、联合体内各学校招生后学生不得跨校流动。不得违规跨区域招生,不得以借读、挂靠等名义变相违规招生。二是规范民办学校招生。严格落实“公民同招”政策,坚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民办小学、民办初中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不得跨区域、跨市域招生。三是严格管控特定类型招生。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不得组织特长生招生。
(三)坚持控辍保学。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严格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保障适龄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
二、招生入学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统一使用陕西“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平台”),优化入学流程、精简证明材料,推进户籍、居住证、房产、社保、学籍等入学相关信息互通共享,加快实现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工作“线上一网通办”。
(一)入学对象
1.具有未央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
3.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4.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出具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由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三、招生计划
西安市第四十八中学2025年七年级计划招生6个班,学位300。
四、学区划分
依据《未央区2025年义务教育小学、初中学区划分》, 我校学区范围为:
凝晖巷-玄武路-开元南路以东,太和路以西,北二环以南,新城、莲湖区交界以北范围内;先锋村安置小区、华远君城小区东区。
界限 | 区域 |
西界限 | 凝晖巷-玄武路-开元南路以东 |
东界限 | 太和路以西 |
北界限 | 北二环以南 |
南界限 | 新城、莲湖区交界以北范围内; |
特殊 | 含先锋村安置小区、华远君城小区东区 |
2.附图(西安市第四十八中学学区地图)
3.学区包含小区名称:
序号 | 所在区县名称 | 街道办 名称 | 社区名称 | 街道道路名称 | 小区名称 |
1 | 未央区 | 大明宫街道办 | 先锋社区居委会 | 未央区永庆路269号 | 先锋花园 |
2 | 未央区 | 大明宫街道办 | 太华路社区居委会 | 太华北路119号 | 光华宾馆小区 |
3 | 未央区 | 大明宫街道办 | 太华路社区居委会 | 太华北路129号 | 建三公司家属院 |
4 | 未央区 | 大明宫街道办 | 太华路社区居委会 | 太华北路133号 | 亮丽送变电小区 |
5 | 未央区 | 大明宫街道办 | 太华路社区居委会 | 太华北路149号 | 西安邮政车队小区(邮政家属院) |
6 | 未央区 | 大明宫街道办 | 太华路社区居委会 | 啤酒路1号 | 汉斯啤酒厂 |
7 | 未央区 | 大明宫街道办 | 太华路社区居委会 | 太华北路79号 | 中铁二十局西安基地小区 |
8 | 未央区 | 大明宫街道办 | 太华路社区居委会 | 太华北路89号 | 中铁二十局西安基地小区 |
9 | 未央区 | 大明宫街道办 | 太华路社区居委会 | 太华北路9号 | 陕科大社区(陕西科技大学太华路校区家属院) |
10 | 未央区 | 大明宫街道办 | 太华路社区居委会 | 银河坊北路160号 | 外文书店小区 |
11 | 未央区 | 大明宫街道办 | 太华路社区居委会 | 银河坊北路206号 | 饲料二厂小区 |
12 | 未央区 | 大明宫街道办 | 长安易居社区居委会 | 太祥路621号 | 大明宫金茂府 |
13 | 未央区 | 大明宫街道办 | 长安易居社区居委会 | 太和路142号 |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家属院 |
14 | 未央区 | 大明宫街道办 | 长安易居社区居委会 | 二环北路396号 | 西瑞北国之春 |
15 | 未央区 | 大明宫街道办 | 汇林华城社区居委会 | 太元路269号 | 汇林华城A区 |
16 | 未央区 | 大明宫街道办 | 西派国际社区居委会 | 马旗寨路689号 | 西派国际 |
17 | 未央区 | 大明宫街道办 | 西派国际社区居委会 | 问学路269号 | 西派国际 |
18 | 未央区 | 大明宫街道办 | 西派国际社区居委会 | 马旗寨路688 | 西派国际 |
19 | 未央区 | 大明宫街道办 | 保利樾公馆社区居委会 | 玄武路79号 | 玄武花园小区 |
20 | 未央区 | 大明宫街道办 | 保利樾公馆社区居委会 | 凝晖巷71号 | 市中医医院家属院 |
21 | 未央区 | 大明宫街道办 | 保利樾公馆社区居委会 | 玄武路101号付1号 | 五交化家属院 |
22 | 未央区 | 大明宫街道办 | 明园社区居委会 | 炕底寨路306号 | 地矿家属院 |
23 | 未央区 | 大明宫街道办 | 锦园新世纪花园社区居委会 | 玄武路69号 | 锦园新世纪花园 |
24 | 未央区 | 大明宫街道办 | 万科玄武路社区居委会 | 玄武路53号 | 万科大明宫 |
25 | 未央区 | 大明宫街道办 | 中海开元壹号社区居委会 | 太元路369号 | 中海开元壹号 |
26 | 未央区 | 大明宫街道办 | 中海开元壹号社区居委会 | 太元路371号 | 中海开元壹号 |
27 | 未央区 | 大明宫街道办 | 工业学校社区居委会 | 太元路299号 | 陕西省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 |
28 | 未央区 | 大明宫街道办 | 工业学校社区居委会 | 太元路301号 | 南康小区 |
29 | 未央区 | 大明宫街道办 | 华远君城社区居委会 | 太元路266号 | 华远君城 |
30 | 未央区 | 大明宫街道办 | 东前进社区居委会 | 太兴路58号 | 前进花园 |
31 | 未央区 | 大明宫街道办 | 东前进社区居委会 | 太和路南 | 前景花园西区 |
32 | 未央区 | 大明宫街道办 | 东前进社区 | 太兴路甲58号 | 前进花园 |
33 | 未央区 | 大明宫街道办 | 东前进社区 | 东前进村 | 前进花园 |
34 | 未央区 | 大明宫街道办 | 东前进社区 | 东前进村 | 前景花园西区 |
35 | 未央区 | 大明宫街道办 | 太华路社区居委会 | 啤酒路1号付1号 | 汉斯啤酒厂 |
36 | 未央区 | 大明宫街道办 | 保利樾公馆社区居委会 | 贞观南路222号 | 保利樾公馆 |
五、招生日程安排
《西安市第四十八中学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日程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责任主体 |
6月13日 | 公布《西安市第四十八中学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 48中招生办 |
6月13日- 6月24日 | 针对学区内学生及家长开展政策精准宣传和“教育入学一件事”家长端操作培训 | 48中招生办 |
6月25日9:00-6月30日17:00 | 学生家长登录陕西“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平台入学信息模拟填报 | 学生家长 |
7月9日 | 区教育局公布各民办小学招生计划,市教育局公布各民办初中招生计划 | 区教育局 市教育局 |
7月11日9:00-7月24日17:00 | 学生家长登录陕西“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平台入学信息正式填报和公办民办学校线上报名确认 | 学生家长 |
7月11日9:00-7月26日12:00 | 未央房户一致入学信息审核 | 48中招生办 |
7月26日18:00 | 公布民办小学、民办初中报名人数 | 区教育局 市教育局 |
7月27日起 | 开始招生 | 48中招生办 |
7月27日9:00 | 组织民办小学、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当天公布录取结果和剩余计划数 | 区教育局 市教育考试中心 |
7月28日-7月30日 |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按政策规定免试招生 | 区教育局 各民办学校 |
7月31日- 8月2日 | 接收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 | 48中招生办 |
8月3日- 8月4日 | 发放入学(录取)通知书 | 48中招生办 |
8月5日- 8月6日 | 办理七年级新生入学手续 | 48中招生办 |
六、工作流程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统一使用陕西“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平台”),优化入学流程、精简证明材料,推进户籍、居住证、房产、社保、学籍等入学相关信息互通共享,加快实现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工作“线上一网通办”。
1.入学信息填报。
家长提前登录陕西省政务服务网或“秦务员”APP或支付宝搜索“秦务员”小程序,完成实名注册。
登录陕西省政务服务网或“秦务员”(省级),依次选择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教育入学“一件事”--在线办理--入学地(未央区)--学段(七年级),按照指引完成入学信息填报和佐证材料上传后,选择公办学校(资审点)或民办学校。
2.入学信息审核。
入学信息审核以正式填报信息为准,区教育局和我校安排专人进行线上入学信息审核,审核通过后及时告知家长;审核不通过时,以短信或电话形式及时告知家长,家长需进一步完善入学相关材料并上传,或到学校现场办理,在规定时间内材料审查合格后及时上传招生平台,审核通过并告知家长。
3.公办学校招生。
(1)入学信息审核结束后,招生平台优先录取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且未报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在我校入学,若学位有限,按照户籍迁入的先后顺序进行录取。
(2)再接收区教育局分类统筹安排辖区其他适龄儿童入学。
(3)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局安排到对应学区公办学校,若无空余学位,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
(4)不录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选择民办学校的学生只能选报1所。双(多)胞胎可选择“捆绑”报名同一所民办学校。完成公办学校登记或民办学校报名确认后,入学信息和选择民办志愿学校不能更改。家长可在招生平台查询审核、录取进度。
为确保信息准确和熟悉线上入学信息填报流程,要求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的家长全部进行义务教育招生系统模拟填报。并按要求如实填写信息和上传相关佐证资料,全真模拟完成入学信息采集和公办民办学校登记报名工作。
模拟填报的所有信息将会保存在系统内,但不作为最终入学信息审核和录取依据。待正式报名启动后,如填写信息和选择学校无误,再次完成确认即可,如实际情况有变化,可以对模拟填报信息修改完善,进行最终确认和提交,完成正式的登记报名工作。
七、特殊群体入学
1.随迁子女入学。(所需材料见附件6)
按照“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非西安市户籍在我区居住就业人员和西安市周至县、蓝田县户籍在我区居住就业人员,申请随迁子女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应知晓在我市中考报名政策规定,由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相关入学证明材料(见附件6),在招生平台登记审核,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安排入学。
2.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入学(所需材料见附件5)。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依法依规落实义务教育优待政策。
对长期从事地质勘探等野外工作人员委托本区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留学归国创业人员适龄子女,长期患重病人员和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本区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华侨适龄子女,香港、澳门和台湾籍适龄儿童,外籍人员适龄子女等,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相关入学证明材料在招生平台登记审核,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安排入学。
3.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根据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意见,对具备学习能力能够到普通学校就读的,优先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残疾程度较重,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残疾程度严重,不能到校就读的,就近安排学校进行送教上门或通过远程教育的方式,切实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
4.其他群体入学。(所需材料见附件6)
未央区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在未央区居住的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籍适龄儿童,未央辖区内的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内)承租人适龄子女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安排入学。切实保障孤儿、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
八、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平稳有序。
为切实做好我校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成立由校党委、校主要领导任班长的西安市第四十八中学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和应急处置工作,及时研究并妥善处理招生入学工作中的矛盾和难点问题。充分认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重要性,制定招生入学实施方案,认真学习领会教育部、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关于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的相关规定,坚持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调度指挥,落实区教育局各项具体要求。对学区划分、区域间学位供给不平衡的,要服从区级统筹安排,确保我校2025年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2.加强政策宣传,营造积极氛围。
针对学区内学生及家长,通过召开学区内毕业年级学生家长会等形式,精准宣传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和“教育入学一件事”家长端操作培训,做好招生平台填报指导。
学校向学生及家长宣传中考报名和普通高中定向生有关政策规定。
加强对“教育入学一件事”办事指引、线上报名、入学流程的宣传解读。加强舆情监测,建立健全各部门联动应急协调机制,强化招生入学风险研判,稳妥处置招生入学舆情及突发事件。
3.严格学籍管理,规范办学行为。
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充分利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加强日常监管,严格落实“人籍一致、籍随人走”学籍管理要求。
强化新生学籍建立工作各环节审核,确保学籍注册与招生录取、实际就读一致。严禁出现空挂学籍、违规建立学籍、无本校学籍实际就读等行为。
坚决不招收未通过招生平台审核、私自在线下录取的学生,对于该类学生,一律不予建立学籍。
确有特殊情况的报区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由区教育局录入招生平台。不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建立学籍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4.严格执纪问责,维护教育公平。
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招生纪律和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要求,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
学校设立、公布并畅通招生专项咨询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建立台账、逐一认真核查处置。
区教育局配合区纪委监委加强招生过程监管,加大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对群众关注、舆情较多的热点学校加强指导,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对社会反映强烈、顶风违纪的学校,严肃追究学校负责人责任,并根据领导干部问责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九、落实便民服务政策,设立48中便民服务咨询点。
落实便民服务政策。区教育局设立未央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协调中心,学校设立招生入学咨询点(线下服务站),公布招生咨询电话和办公地址,及时为辖区内线上报名有困难的家长提供指导和服务,解答政策、协调问题、回应群众诉求。落实首问责任制,实现一个清单告知、一套表格填写、一个场所提交,推进“线下只进一门”。多孩子女义务教育入学,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一孩在学区学校在读,二孩(三孩)优先入学;一孩属区级统筹安排在读的,根据统筹类别和学位情况,优先安排二孩(三孩)同校就读。
48中招生入学咨询点(线下服务站)地址:校门东侧招生办公室
西安市第四十八中学咨询电话:86732890
西安市第四十八中学
2025年6月13日
附件3:西安市2025年各区县(开发区)招生入学接待协调中心办公地址、咨询电话
附件5: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一览表
附件7:未央区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线下服务站地址、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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