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现将周至县2025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具体详见正文。
西安市周至县2025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在周至县的社会人员或持有周至县居住证(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在我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我县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西安市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可在我县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
户籍在西安市高新区或持有西安市高新区居住证并在周至县行政(辖)区内居住(以户口簿、居住证上的住址为准)的社会人员,按照就近原则可在我县申请初级中学、小学或幼儿园教师资格。
特别提示:
(一)《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全国通用,三年内有效;
(二)为了方便申请人,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专升本在读学生或者在读研究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在户籍地或者学籍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驻西安市部队现役军人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二)取得相应学历。
1.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提示: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查询学历,查询不到的学历请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
(三)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师资格需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四)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五)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认定工作流程及安排
认定工作按照“网上报名——体检——现场确认——认定结果公布——领取证书”的流程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5月20日8:00至2025年6月20日17:00,网上申报期间如有临时调整,以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知为准。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完成注册及实名验证后,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并选择相应的确认点。
特别提示:
1.填写正确的身份信息,否则无法完成网报。
2.信息输入过程中字符之间不能有空格,牢记或妥善保存密码,核对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提交。
3.正确上传照片(上传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和个人承诺书。中国教师资格网启用新认定系统,目前尚不够稳定,系统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也偶有错漏,若出现承诺书和照片上传不正确的情况,将会影响审批后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生成。
4.请申请人在网报成功后,务必预览系统生成的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打印一份再次进行检查。特别应检查:①照片是否为本人、是否清晰;②承诺书栏目是否完整、准确、清晰,主要检查是否按框线范围截取,上传是否平正,手写签名是否为本人、时间是否齐全。若出现以上问题请重新上传并再次核对。
5.申请人在网报时证书领取方式为邮寄,务必准确详细填写接收教师资格证书及认定申请表的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以方便联系沟通,确保证书及时准确送达(邮费自付)。
(二)体检
我县体检安排详见周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周至县教育局202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公告》,并按照要求体检。
(三)申请人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对象
符合周至县教育局认定权限规定的认定条件、已经完成网上申报,且在周至县教育局指定医院体检合格的申请人。
2.现场确认时间
2025年6月25日—6月29日 (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3.现场确认地点
周至县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周至县城工业路西端 周至县教师进修学校)。
4.现场确认应提交的资料
申请人本人办理:
(1)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与认定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学科及身份证号)。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携带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在我市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4)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信息在网报时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验证的可不提交。
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无法受理。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在网报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核验成功的,无须提交;无法通过比对核验的,需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2010年以后颁发的等级证书必须核验通过)。
(6)户籍所在地出具的无犯罪证明或政审表(具体制式详见附件1)。
提示:所有原件审核完毕之后返还申请人。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
(1)委托他人办理现场确认应提交的资料(与申请人本人办理需提交资料一致)。
(2)申请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3)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双方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
四、公布认定结果
周至县教育局202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将于现场确认结束后20个工作日左右通过周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申请人也可在申报系统中查看证书编号,请申请人注意浏览,了解自己的申请办理情况。
公告未尽事宜可拨打我县教师资格办公室业务咨询电话:029-87154638
周至县教育局
2025年5月12日
附件:
1.周至县202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考察政审表.doc
2.授权委托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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