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申报时间:2025年5月20日8:00至6月20日17:00。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完成注册及实名验证。
陕西省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时间+入口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2025年5月20日8:00至6月20日17:00。
2.申报网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完成注册及实名验证。
在网报时间内进行认定报名,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户籍所在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取得居住证的居住地)完成申报。其中,“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等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比对核验,核验通过的在现场确认环节无须提交原件。
西安市教育局认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西安市各区县教育局认定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其他市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认定,韩城市的申请人在渭南市申请认定,神木、府谷的申请人在榆林市申请认定。
申报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
(二)体格检查
申请人在完成网报后,持贴有与本次认定网报同版照片的《陕西省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医院及时间安排等相关信息,请在各市(区)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认定公告中查看。《陕西省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下载见附件。
特别提示: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其他人员均需按照体检表所涉项目逐项检查,不可缺项。
(三)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网站上发布的认定公告,在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以下材料完成审核确认: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在我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携带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学历证书,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信息在网报时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验证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应与本次认定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4.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服役地在陕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经系统比对核验成功的,无须提交;无法通过比对核验的,需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6.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7.内地(大陆)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无须申请人个人提供。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我省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的领取方式及时间请查阅各认定机构在信息发布网站的领取通知。陕西省各级机构认定联系方式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各省份认定工作联系方式”-“陕西省认定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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