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2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申请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申请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非我市户籍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居住、务工、户籍、流出”等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审核,区教育局审核后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我市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户籍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籍证明及能表明在我区有合法稳定居住、务工和流出等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审核,区教育局审核后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我市其他区县、开发区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城区学校审核:持《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一式两份)和“居住、务工、户籍、流出”等证明材料于7月9日-2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审核,小学到临潼区砖房小学审核,初中分别到临潼区骊山初中、临潼区秦陵初中、临潼区化工院中学审核,分类登记,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农村学校审核:持《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一式两份)和“居住、务工、户籍、流出”等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所在学校审核。7月9日-2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审核,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四证”具体内容如下:
(1)居住证明:
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取得的西安市居住证,居住证地址必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同时,租房人员须提供《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或与房屋产权所属人签订的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购房人员须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有效材料。我市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户籍随迁子女父母无需提供居住证,但需提供以上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材料。
(2)务工证明:
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3)户籍证明:
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流出证明: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同意学生流出接受义务教育的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西安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回复【入学】查看2024西安各区入学政策,学区划分,信息审核材料/地点,网上报名入口,咨询电话,持续追踪招生计划、录取结果、补录报名等最新消息